租限
1.旧时地主规定佃户交租的期限。旧中国苏州地区一般分为三限。每限十天左右,愈后则限期愈短。规定限期内交纳,可有折让,逾期交纳,就要加罚。但限期常在农作物尚未收获之前。逾限则催头﹑差役常拘押佃户,拷打逼租。
相关词语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