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捌”字的基本信息
bā
ㄅㄚ
扌,部外笔画 7,总笔画 10
1212515322
634C RKLJ QRSN DJYK 52000
基本解释
基本字义
bā ㄅㄚˉ
- 八的大写。
- 古同扒,破裂,分开。
- 古代一种聚拢谷物的没有齿的耙。
英汉互译
eight
方言集汇
- 粤语:baat3
- 客家话:[梅县腔]bat7[台湾四县腔]bat7[客语拼音字汇]bad5[海陆丰腔]bat7[客英字典]bat7[宝安腔]bat7
详细解释
详细字义
- 捌 bā
〈动〉
- 用手分开 [flick off;push aside]
- 故解捽者不在于捌格。——《淮南子·说林》
- 又如:捌格(分解)
词性变化
- 捌 bā
[数]“八”字的大写 [eight]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
- 《卯集中》《手字部》 ·捌 ·康熙筆画:11 ·部外筆画:7
- 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布拔切,音八。破也,分也。又擊也。《淮南子·說林訓》解捽者不在於捌格,在於批伔。 《集韻》同扒。 又官文書紀數,借爲八字。《正字通》秦法,凡數目字文單者,取茂密字易之。一作壹,二作貳是也。◎按秦諸惟一二三改易,四以下仍用本文,徐氏始收附捌字,今則一至十字改,非秦之舊也。 又《集韻》必結切。與㧙同。捩也。 又筆別切。讀若分別之別。與扒同。亦剖分也。 又皮列切。讀若離別之別。義同。 又《唐韻》百轄切。《說文》《方言》云:無齒杷。从手別聲。《急就篇》捌杷。《師古註》無齒爲捌,有齒爲杷。皆所以推引聚禾穀也。 又博拔切,音八。同朳。〇按集韻从木作㭭。別見木部。*考證:〔《淮南子·說林訓》解梓者不在於捌格。〕 謹照原文梓改捽。
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- 《卷十二》《手部》 ·捌
- 方言云:無齒杷。从手別聲。百轄切